今年4月15日是第八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,宣传主题为: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,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,夯实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的社会基础。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为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,维护国家安全而设立的节日。2015年7月1日,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》第十四条规定,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。
一、反电诈宣传进校园
为营造我校反诈无欺的良好氛围,维护师生财产安全和校园秩序,4月10日,县公安局反诈中心来到我校宣讲反诈知识。民警同志们向同学们讲解常见的电诈手法,有针对性地做好防范教育,提高防诈骗意识。
讲座结束后,同学们纷纷表示此次反诈讲座生动有趣,会把学到的反诈知识运用于生活中,并分享给家人亲友,共同编织网络安全“防护网”。
同时,我校利用学校内部LED展示屏24小时滚动播放反电诈宣传标语,加强全校师生的反电诈意识。
二、加强反邪教宣传
开展“反邪教宣传教育进校园”活动,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,4月10日,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来到我校宣传反邪教知识。现场,民警同志通过举行讲座,利用展板及横幅宣传等方式向同学们宣传反邪教知识。有力有效精准开展宣传揭批,坚决防范邪教组织向校园渗透。
三、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倡议书
亲爱的老师、家长和同学们:
家是最小国,国是千万家,维护国家安全,既是国家责任,也是公民责任,更是我们每一位教师、每一位家长、每一位同学义不容辞的责任。
我们热爱祖国,希望她繁荣昌盛,这需要我们我们需要扮演好自己的角色,发挥好自己的力量,一起保卫国家的安全!在此,向全体老师、家长和同学们发出以下倡议:
(一)不参与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,不因经济利益出卖国家秘密。
(二)发现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,及时报告。12339是国家安全机关受理公民和组织举报的电话。
(三)不下载传播境外宣传视频和资料。
(四)日常拍照注意,不能在军事基地、军用港口、军用机场等军事设施拍照,不分享转发涉及军事设施、武器装备的照片。
(五)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电脑、网络要遵守保密规定,内外网不混用。
(六)对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、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》,不得携带相关物品入境,因为涉及生物安全。
(七)家长与孩子交流时,不可教导偏激言论,而是理性分析和看待社会问题。
(八)国家安全涉及多个方面,科技安全本身就是科技力量的竞争,太空安全、深海安全、极地安全、生物安全等等,都需要高精尖的技术作为支撑,唯有努力学习,研发前沿技术,才能为保障国家安全做贡献。
(九)微信等网络媒介传播信息速度快,一旦转发涉密信息或不当言论,极易造成广泛传播和恶劣影响,所以,慎重通过网络媒介传播信息,不传播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。
(十)网络无处不在,要保障网络安全。谨防网络诈骗;拒绝网络黄赌毒信息;不得在网上谩骂,实施网络暴力;控制上网时长,不得沉迷网络游戏;谨慎网络交友。
(十一)知道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下列义务:
1.遵守宪法、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;
2.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;
3.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;
4.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;
5.向国家安全机关、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;
6.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;
7.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。
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,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。
国家安全关乎国家前途、民族命运、人民幸福,让我们携起手来,共同构筑捍卫国家安全的钢铁长城,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!